(2014年12月12日政协自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39次主席会议通过,2022年3月22日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5次主席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政协自贡市委员会大会发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政协自贡市委员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大会发言是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所作的会议发言,是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和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
第三条 大会发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及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努力为聚力再造产业自贡、走出转型升级新路、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四条 大会发言主体是政协自贡市委员会的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
第五条 政协自贡市委员会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群众的联系,通过大会发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 大会发言根据会议安排分为口头发言、书面发言。发言材料印发全体参会人员。
第七条 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原则上安排在开幕大会上进行,常委会议大会发言原则上安排在第一次大会上进行。也可组织专题大会发言。
第二章 大会发言的组织
第八条 全体会议大会发言由大会秘书处在政协自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一般于会议前3个月开始组织、协调、征集、审核、编印工作。常委会议大会发言由市政协办公室在政协自贡市委员会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在年初确定各次常委会议主题、发言单位并作出具体安排,一般于会议前1个月开始收集、审核、编印工作。专题协商会议大会发言由市政协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承办委室共同做好组织工作。
第九条 大会发言工作人员由市政协办公室或承办委室统一调配,履行以下职责:
(一)起草大会发言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下发大会发言通知,由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报送发言题目,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将大会发言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及时告知发言单位或发言人;
(三)收集、审改和编印大会发言材料;
(四)做好大会发言的协调安排,提出大会口头发言、书面发言的建议名单;
(五)落实发言人,根据大会需要通知发言单位或发言人制作多媒体;
(六)协助做好大会发言成果转化工作。
第三章 大会发言的提交
第十条 大会发言的提出方式:
(一)以党派、工商联、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区县政协名义提出。
(二)住市省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提出。
第十一条 大会发言的基本要求:
(一)发言内容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做到有根据、有分析、有建议。
(二)落实改进文风会风的要求,直入主题、言简意赅、层次分明。口头发言要语言生动、有感染力,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三)大会发言单位或发言人要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一般需在会前20天提交。
第四章 大会发言的遴选
第十二条 大会发言遴选的基本原则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政协章程,保守国家秘密。
第十三条 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依法依章程维护发言单位或发言人发表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 大会发言审核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好政治关和政策关。要尊重发言单位或发言人的立场观点和语言习惯。大会发言中涉密内容及敏感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口头发言的确定
第十五条 本着尊重和维护大会发言撰稿单位或撰稿人的民主权利,保证大会发言质量的要求,确定大会口头发言材料。
第十六条 大会口头发言的确定程序: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三级制审稿并确定口头发言。
(一)初审。承办委室或会议工作人员对收到的文稿进行初审,提出备选口头发言材料。
(二)复审。分管副秘书长对初审文稿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口头发言材料和发言顺序,交由秘书长审核。
(三)终审。口头发言材料及发言顺序送主席会成员民主推荐,推荐结果送主席审定。
第六章 发言成果的转化
第十七条 对大会发言采取以下形式处理、报送:
(一)汇编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工作参考。
(二)整理成综合性的意见建议,以市政协函的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
(三)选择部分有针对性、操作性建议的重要发言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以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委员重要建议“直通车”信息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
(四)可在《自贡日报》《自贡政协》(内刊)上刊载。
第十八条 市政协办公室牵头、相关委室参加,分工做好大会发言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政协自贡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实行,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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